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的重要环节,为将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保障
(一)成立校内集中实践教学项目工作小组
组 长: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组员单位:教务管理中心、二级学院、人力资源中心、资产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
(二)各组员单位职责
1.各二级学院负责各类校内集中实践教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调研,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申报、实施、管理、考核及总结工作,专兼职教师有关工作量统计上报,以及配合资产管理中心完成校内实验(训)室的建设工作。
2.教务管理中心负责全校项目的审查、报批、实施协调、过程管理、监督及相关教师工作量审核工作。
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项目所需经费预算的审核、账务指导和报销。
4.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项目专兼职教师的有关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及课时费发放。
5.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所需器材设备的督办、校内实验(训)室的建设工作。
二、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项目调研
校内集中实践教学项目强调在校内模拟真实的工作岗位环境中进行“教、学、做”,进一步加深、细化、熟练已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操作技能。各二级学院需结合专业特点,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在分析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在企事业单位、兄弟院校等开展广泛调研,选定实践教学项目,确定教学目标、要求和内容,并根据每个年级的具体学生情况,制订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1.名称:根据项目内容拟定,要求能基本反映实践的主要内容,体现一定的教学目的。
2.目标与要求:明确对学生进行该项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和任务要求。
3.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实施总体安排、具体分组情况、实施场所、实施内容、指导教师任务分配和起止时间等。
4.考核与作业: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教学评价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有关考核要求和标准拟定本项目考核评价方案。
5.其他:指其他需要的支持条件,如班车等。
(三)项目执行环节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
2.各二级学院选择确定校内集中实践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技能水平的老师担任指导教师。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指导与管理,有项目实施监控措施,确保实践质量。
4.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校内集中实践教学项目教师指导日志》(附件1)
5.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指导教师的安全要有要求,安全措施与责任要落实到位。
6.实践教学结束后,要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实践成绩考评,对学生的考核的内容包括实践总结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作品、产品)、出勤纪律等各方面的考核记录等,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等,并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7.项目结束后,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相关要求进行账务报销结账;指导专职教师工作量或兼职教师课时费按人力资源中心有关要求汇总上报。
三、经费预算与使用
(一)经费使用预算标准及使用范围
经费预算要充分调研,符合实际,本着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进行。
1.在实践教学项目中,教师在校内进行课堂授课,在校内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实验),均按照有关专职教师工作量和兼职教师课时费计算标准及办法进行工作量或课时计算。
2.聘请校外有关专家作报告或讲座,每次不少于2小时,劳务费标准参照科研处报告费用相关规定。
3.项目教学所需的印刷、文具等材料列入项目实施方案,但在项目经费中不列出,由二级学院提前写出报告,经批准后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购置。
4.上述未涉及到,但实际教学确属需要的经费,可在项目书中列出,另附报告审批。
(二)经费使用注意事项
1.项目批准后,经费须由专人管理,严格掌握使用范围,本着“需多少,借多少,报多少”的原则,按规定办理预付款和报销手续。
2.未经批准,不得将实践教学经费在活动实施前发给有关人员。
3.经费使用时,各种票据和使用手续要符合财务有关规定和要求,报销凭证原则上一律使用正式发票。
四、本管理办法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从颁布之日起实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西安培华学院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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